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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吕氏春秋》,又称《吕览》,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的主持下, 集合其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。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。《吕氏春秋》不仅没有被当时的秦始皇所重视,而且历代诸家都视它为杂家之说,不予看好,那么这到底是一本怎样的书籍呢?今天就与大家共同探讨下吧。
一。写作背景及内容简介
《吕氏春秋》成书于战国末期,当时已当上秦国丞相的吕不韦,想超过那时战国的四君子(魏国信陵君,楚国春申君,赵国平原君,齐国孟尝君),召集了自己门下众多门客编写的。吕不韦组织撰写此书的目的主要有二个,一是想让《吕氏春秋》成为将来秦王朝的政治纲领性文件,二是想为自己著书立传,将来好模仿文人流芳百世(他自己只是个商人出身)。
《吕氏春秋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,它博采众家之长,以道家思想为基调,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,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,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、名家的思辨逻辑、法家的治国技巧,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,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。
《吕氏春秋》的编著目的显然是为了集各家之精华,成一家之思想,那就是以道家思想为主干,融合各家学说。据吕不韦说,此书对各家思想的取舍完全是从客观出发,对各家都抱有公正的态度,并一视同仁的。
二。不被秦始皇看重、不被诸家看好
上面说过,《吕氏春秋》是吕不韦个人为秦王朝设计的行动纲领,然而,此书中许多观念与秦始皇及秦国的传统习惯是相悖的,如秦国自秦孝公实施商鞅变法后,一直实行的是依法治理国家,而《吕氏春秋》则是宣扬儒家的仁爱思想和孟子“民贵君轻”的观念,对于治理人民,它提出的是“德治”与“法治”并用的主张,还提出“无为而治”;《吕氏春秋》还对限制君主的权力提出了“任贤”、“择相”、“知人”、“纳谏”的具体措施,这种观点是在鲜明地反对君主专制和集权。
正因为有这些原则性的分歧,再加上吕不韦在嫪毐事件中不可推卸的责任,所以秦始皇对《吕氏春秋》弃之不用,后期还迫使吕不韦自杀身亡,以巩固他的皇权地位。
至于《吕氏春秋》没被后代诸家所看好的原因,笔者认为主要有这几点吧,一是此书为吕不韦召集手下门客汇总而著,各家学说都有,被称为杂家之说;二是罗列的学派太多,没有独立创立一门新型学说;第三关键是吕不韦个人的名声不是太好,与赵太后不明不白的关系、与嫪毐事件脱不了干系等等,让他的著作蒙上了阴影,使人产生一个坏印象,即品德不好的人出的书肯定不会太好。
三。辩证、客观看待《吕氏春秋》
《吕氏春秋》虽然不被当时的统治者及后期的诸家看好,但其不失为是一本百科全书,它以儒家学说为主干,以道家理论为基础,以名家、法家、墨家、农家、兵家、阴阳家思想学说为素材,熔诸子百家学说于一炉,闪烁着博大精深的智慧之光。《吕氏春秋》是战国百家争鸣时代最后的文化成就,同时又是文化史即将进入新历史时代的文化标志。
还有《吕氏春秋》有关农业的内容,不仅体现了一种重视农耕的政策传统,还体现了一种讲究实用的文化传统。
从文学价值上看,《吕氏春秋》有些文章精练短小,文风平实畅达,用事说理颇为生动,仍然可以称得上是优秀的文学散文。此书的另一个亮点是,创作了丰富多彩的寓言,据不完全统计,全书中的寓言故事共有二百多则。这些寓言大都来自于中国古代的神话、 传说、故事(其中较有名的有“刻舟求剑”寓言故事等),还有些是作者自己的创造,这在中国寓言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。
然而,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,《吕氏春秋》编辑的初衷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,其中的许多观念都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,宣扬怎样统治好百姓大众,所以我们应该批判性地吸收其中的精华部分,借鉴其积极向上之处,这样才能客观、辩证地看待《吕氏春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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